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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执利剑】直行!执行!
作者:刘为、吴龙、李成、谢光泉、李葱  发布时间:2023-12-04 09:28:32 打印 字号: | |

12月1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开展“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之“执行局长在执行,代表委员看执行”涉企、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日”活动,邀请华容县人大代表王燕飞、李燕,县政协委员刘传华、刘芳容见证此次活动。

上午8:30,华容法院执行局全体成员及受邀见证执行的代表委员在法院大门前坪集合,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黄永清做动员讲话。

随后,执行员兵分四路,分别由执行局负责人、副局长、骨干执行员带队,前往章华镇、新河乡、注滋口镇等地,开展集中执行。黄永清及受邀参与活动的代表委员坐镇执行指挥中心,通过实时连线,调度执行动态。

一起看看这一天,执行路上发生的故事吧!

识破谎言 逮住酒鬼

执行局负责人杨友力带队前往章华镇城市广场,执行何某与陈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案。

2022年4月,何某因其经营的粮油店资金周转需要,向陈某借款3000元,出具欠条,约定3天后归还,但借款到期后,何某一直未予归还。诉至法院,进入执行。经查控,何某名下再无可供执行财产。何某的手机也长期处于呼叫转移状态,无法联系上。

与申请人陈某联系后,陈某提前蹲守到何某住所外,防止其逃避执行;杨友力带队前往何某住所,但仅门口有两双鞋,房门紧闭。敲门十余分钟后,始终无人应答。

正准备联系开锁公司强行开锁进行搜查时,从电梯内出来一女子,正提着菜、拿着钥匙准备开门,发现执行员后,女子眼神躲闪,准备从楼梯口逃离。发现女子的异常举动,同行的执行员将女子拦住,询问其与何某的关系,女子表示自己只是来找人,就准备往楼上蹿,言辞激烈,声称要投诉执行员干涉其自由。执行员出示证件,说明来意,并向女子释明如不配合、逃避执行的利害关系。女子才承认与何某的关系,并把大门打开。

进入房间后,发现何某还在呼呼大睡,房间一股酒味,将何某唤醒后,见何某颤颤巍巍,一脸迷茫,杨友力还提醒何某多穿衣物,避免受凉,等待其穿好衣服、洗漱完毕,将其依法传唤至法院。

何某到达法院后,接连给自己的儿子、前妻和姐姐打电话要求借钱,均被拒绝。宣布拘留决定后,将何某带至医院体检时,何某还在打电话,见其逻辑混乱、前言不搭后语,杨友力问何某谁最有可能帮他,何某提供了其儿子的电话,拨通后,其儿子再次拒绝,并提供了何某姐姐的电话。杨友力又与其姐姐联系,通过耐心的宣传法律和做思想工作,何某姐姐同意代为偿还,直接转帐给申请人,该案执结。

遭遇阻挠 强制带离

几乎与此同时,由法官助理吴龙带队,前往章华镇五星村的团队,遭遇了一场“婆婆妈妈阻击战”。

2020年10月,正在城区某人行道上行走的陈嗲嗲,被骑行摩托车转弯的吴某撞到,造成陈嗲嗲受伤致残的交通事故。诉至法院后,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扣减已支付的赔偿款,吴某还需向陈嗲嗲赔偿2万元。

2023年2月,陈嗲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法院的调解和司法强制手段的震慑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吴某分别于当天和2023年6月各支付1万元,但后续吴某再未履行。

执行员事先与陈嗲嗲的儿子联系,要求其前往蹲守吴某,但路途已过半,执行员接到陈嗲嗲儿子来电,声称没蹲守到人,要求其在附近询问吴某可能的下落,终于在吴某哥哥家中找到吴某。但吴某的亲友们均在场,认为吴某“只是差钱,没有犯法”,阻碍执行员将吴某带离,场面一度陷入混乱之中。

执行员一边向执行指挥中心申请警力支援,一边向吴某家属释法,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即可采取强制措施,阻碍强制执行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一番声嘶力竭之后,终于将吴某传唤至法院。

向吴某宣读完拘留决定,在强制措施的震慑下,吴某立即联系亲友,将钱凑齐后,该案执结。

强制执行 护航营商

搭档完成上一起案件,执行局员额法官谢光泉马不停蹄赶往某银行,组织某银行与李某就金融借款纠纷案进行协商。

2019年12月,李某向某银行申请贷款业务,2021年10月,某银行依李某申请向其发放10万元借款,约定按月还息,一年后一次性还本,但到期后,李某名下尚欠本金9.9万余元、各项利息2700余元。诉至法院,进入执行。下达执行通知书,李某无动于衷;经查控和财产调查,李某名下并无可供执行财产;将李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黑名单,谢光泉与李某联系,建议其主动与银行协商,李某要求法官居中协商,谢光泉表示同意。

但协商并不顺利,银行表示,需要李某拿出自己的诚意,最少要先偿还一半数额即5万元,李某表示自己没有钱,要求分期付款,但此次最多拿出1万元。双方僵持无果,华容法院决定对李某采取司法强制措施,向其下达拘留决定。

崎岖艰难 勇毅执行

执行局副局长李葱带队前往的,是注滋口镇某偏远村。

这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2022年,年仅6岁的小涂在自己门前玩耍时,追逐到门前的马路上,被骑无牌摩托车路过的李某撞到,造成小涂受伤的交通事故。送医抢救,小涂经历开颅手术,花费医药费5万余元。经认定,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经鉴定,小涂的伤势构成重伤二级、十级伤残。但李某垫付5000元后,就不再理会。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李某应向小涂赔偿10.5万余元。进入执行,经财产调查,李某名下并无可供执行财产。

与申请人父亲联系后,李葱要求其蹲守好李某,大涂表示自己亲戚就住在李某后面,可以看到李某动静。几乎穿越大半个县,从省道,到县道、乡道,再到坑洼的石子路,颠簸一个半小时,在申请人蹲点的眼皮子底下,经历四五条狗“围攻”,到达李某的房屋后,发现其家中并没有人,但门前一地的甘蔗皮和并未关严的大门,种种迹象,表明李某并未走远。在小涂家属的指引下,法院工作人员找了一圈之后,还是没找到李某的行踪。离开前,李葱叮嘱小涂家属,如蹲守到李某,请及时与法院联系。

一路崎岖颠簸这么远,却没见到被执行人,虽有失落情绪,仍能保持和颜悦色,只是轻叹一句:“执行永远在路上”,又重新开始下一轮的奔波……

此次执行专项行动,共拘留 9 人,到位 72.32 万元,执行完毕 8 案。

一审:杨 

二审:李建喜

杨友力

三审:黄永清

刘伯才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刘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