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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子担保拒还钱 查封房屋急履行
作者:刘甜、朱河生  发布时间:2022-10-19 09:58:47 打印 字号: | |

近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惧于强制执行的威慑力,将20余万元借款一次性偿还完毕。

2020年2月起,张某因资金周转需求多次向庄某借款,双方借贷资金往来频繁,主要通过银行、微信及支付宝交付款项。2021年3月21日,双方在将之间的债务全部结算完毕后,张某再次向庄某借款30万元并出具借条,约定借款期限及月利率,张某的母亲刘某作为保证人在借条上签字捺印。此后,二人之间的互相转账的资金往来依然十分频繁,但未再出具借条或收据,亦未对双方的债务进行结算。后因张某未向庄某偿还欠款,庄某持30万元借条和收条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并对二人资金往来进行核算,判决张某向庄某偿还借款本息269176.74元,刘某在担保范围内向庄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张某在收到法院判决书后一直躲藏于外地,其名下也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找到被执行人刘某,要求其履行连带保证责任,刘某以借款没为其所用、没钱帮儿子还债等理由拒绝履行。后经执行网络系统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刘某开设了退休资金银行账户,且其名下拥有一套房产,执行法官立即冻结其银行账户,并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查封房产。同时,与刘某取得联系,对其进行释法明理,告知其若仍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其每月的退休工资将被法院划扣,其所有的房屋也将进入网拍程序,提醒刘某切勿因小失大。

面对执行手段的强大威慑力,经过执行法官的反复沟通劝解,被执行人刘某终于认识到了拒不履行将对其造成的不利后果及负面影响,遂联系亲朋好友筹集还款资金,一次性将借款本息偿还完毕,申请人庄某也爽快地同意放弃部分利息。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一审:刘  为

二审:李建喜

三审:刘伯才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刘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