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我为群众办实事】女子离婚多年拒抚养 法官刚柔并济促执行
作者:朱河生  发布时间:2022-07-28 09:08:59 打印 字号: | |

“朱法官,我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您说的对,不管我对孩子的父亲有多大的怨恨都不能牵扯到孩子,我没尽到做妈妈的责任,对不起孩子,我马上将拖欠的抚养费付清,等孩子下半年开学了我会过来看他的”。近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

刘某与于某原系夫妻关系,2017年6月,于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于某与刘某离婚,婚生子刘某源由其父刘某抚养成人,于某自2017年开始每年负担刘某源抚养费12000元直至刘某源年满18周岁,每年的抚养费限于当年12月31日前支付。双方调解离婚后,于某回河南老家居住,几年来对婚生子刘某源不闻不问,也未向刘某支付四年多来的抚养费,无奈之下,刘某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对于执行干警的通知,于某一直以生活困难为由拒绝支付。执行干警对其名下财产进行网络查控,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干警将于某名下银行账户和微信、支付宝账户予以冻结,并依法将于某限制高消费

发现自己的银行和微信账户被冻结,于某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表示可以先行支付一部分抚养费,剩余部分等以后有钱再付。为了让于某放弃侥幸心理,敦促其履行全部义务,执行干警决定以于某对儿子的感情为突破口,从亲情和法律两方面感化于某,希望于某能自动履行,避免给儿子造成二次伤害;同时,干警还向于某宣讲了有关法律、法规,指出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其工作和生活都会产生严重后果。

最终,经过干警释法说理,于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将拖欠了四年多的抚养费打入法院账户,并承诺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以后一定会按时给付抚养费。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一审:刘  为

二审:李建喜

三审:刘伯才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刘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