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马上到法院还钱,麻烦不要拘留我。”近日,被执行人李某在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强大的执行攻势下,主动到法院支付全部赔偿款。
花某在华容县某乡镇从事灌装液化气经营,2019年8月30日,花某租用其邻居李某的厢式货车去岳阳运输灌装液化气,车辆由李某驾驶,花某坐副驾驶随车同往。当晚11时许,李某驾车从岳阳返华途中,在高速公路车辆发生爆胎,导致车辆侧翻并撞坏高速护栏,并造成花某受伤的交通事故。因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花某将李某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李某赔偿花某经济损失1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花某多次向李某催讨赔偿款,但李某拒不赔偿,迫于无奈,花某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要求李某限期履行义务,但李某不以为然,且态度恶劣。经过执行干警多方走访,发现被执行人李某现从事莲子收购生意,其名下有一台冷藏车用于莲子的收购和运输。执行干警通过综合研判,认为现在正是莲子收购的旺季,李某做生意离不开这台冷藏车。执行干警电话联系李某,告知如再不履行义务,法院将依法扣留其名下的冷藏车,并将采取拘留措施。看到法院要动真格,李某再无侥幸心理,主动法院法院支付全部赔偿款。至此,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圆满执结。
近年以来,华容法院立足司法职能,多措并举持续加大执行攻坚力度,用好用足强制执行措施,有速度、有力度、有温度地保障好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进一步巩固了执行效果,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
一审:刘 为
二审:李建喜
三审:刘伯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