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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车辆查封三年未扣押 公法协查联动助执行
作者:刘甜  发布时间:2022-04-29 09:03:54 打印 字号: | |

2018年9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与湖南省交警总队共同签署《关于建立信息共享及被执行人机动车查控协作机制的协议》,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交警对法院提交的被执行人名下机动车予以信息共享和协助查控机制并付诸实施。

近日,通过机动车查控协作机制在交警部门的协助下,华容法院成功扣押一辆已查封三年之久的车辆。

2019年7月,蔡某因民间借贷纠纷将邓某诉至华容法院,并申请财产保全查封邓某名下大众牌汽车一辆,经审理,法院判决邓某偿还蔡某借款本息共计57万余元。后因邓某迟迟不履行判决义务,蔡某向华容法院申请执行。

经执行网络系统多番查控,邓某名下的财产有且仅有一辆车,该车辆虽然在审理阶段已被查封,但经多方走访调查,仍然没有任何车辆行踪线索,该起案件一度陷入僵局。2021年9月,华容法院将该车辆的相关信息上报湖南省公安交警总队协查系统。

2022年4月26日15时许,华容县交警大队执行民警执勤时,发现协查系统发出警报,显示邓某名下的涉案车辆出现在华容县万庾镇某道路,执行民警迅速将该车辆及驾驶人控制在执法点,并第一时间与华容法院取得联系。

华容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谢光泉接到电话后,立即同法警前往交警大队执法点。到达现场后,发现车辆驾驶人并非被执行人邓某,执行法官向驾驶人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向驾驶人简要说明案情并释明相关法律,成功依法扣押涉案车辆,并于18时许在法院停车场内贴上封条。

目前,涉案车辆正在等待进入评估询价环节,车辆的成功扣押让该案件向执行完毕再进一步,华容法院执行局始终致力于打通实现公平正义、兑现胜诉利益的“最后一公里”。


 

 
来源:综合办公室
责任编辑:刘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