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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倡文明礼仪,弘扬社会公德
作者:陈汝情  发布时间:2018-12-04 09:01:50 打印 字号: | |
  “国尚礼则国昌,家尚礼则家大,身有礼则身修。”文明是一个国家对外良好形象的必备要素,同时文明之于我们每一个人也都有着修养身心、完善自我的积极意义。文明这个词很大,但文明这件事,做起来却可以很小。它可以是路上相遇时一个点头的微笑,是他人有难时一个伸出的援手,一句温暖的问候;它还可以是公众场合遵守道德,顾忌他人的贴心。我们每一个人,每一天,每件事都能体现出文明的真义,关键就看我们怎么去对待。

  礼仪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几乎渗透于社会的各个方面。文明礼仪是人际交往的规范和准则,被誉为步入社会的“通行证”、沟通人际关系的“立交桥”,在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要注重文明礼仪,举止优雅得体,要特别注重语言礼仪,切实做到以尊重为先,不盛气凌人,要加强沟通交流,树立良好形象。

  作为法院窗口单位,每天我都会面对形形色色的当事人,他们并不清楚到法院提起诉讼的条件,有的人一来就掏出一张身份证说:“我要上诉”,还有甚至一来就开口就是要告状,每次面对这种情形,都仔细聆听当事人的询问,虽然有时也会烦躁,但以己度人,我认真告知当事人诉讼流程,如果是自己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办事,也会希望办事人员能够耐心地引导,其实只要耐心一点,有爱心一点,就能够换来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认可。曾经碰到过这样一个当事人,来到我们立案窗口,什么材料也没有,我们询问他有什么事情,他说他要告他儿子,要和他儿子脱离父子关系,情绪非常激动,面对他的诉求我只能告诉他子女与父母的关系是天然形成的是不能脱离的,一遍遍重复着,最终成功的把他劝说回去了。对于起诉材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的,一般能够在10分钟内办理好立案手续,指导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等材料,并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在服务态度上,热情周到,对不懂书写诉状和申请执行书的当事人,给予耐心讲解,碰到没有代理律师的当事人基本上就是一点一点的告诉当事人怎么填写,对于诉讼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对于一些不属于法院管辖范围的案件,也是耐心的跟当事人解释为什么法院不能够受理该类案件。通过热情周到,耐心细致的优质服务,使人民群众真正感到司法的亲民、便民和利民。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一直将文明践行,努力做到让接待的每一个当事人对法院工作满意。
来源:立案庭
责任编辑:刘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