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大会主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上鲜明宣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在不同的历史维度和特定身份下,我们往往会有不同的“初心”,那么,作为一名法院干警,什么又应该是我们的初心和使命呢?
维护法律尊严、守护公平正义,这应该是每位法院人的初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习总书记对所有政法干警提出的明确要求。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承担着执法办案、明断是非、定纷止争、惩恶扬善、维护正义的神圣职责,我们应当认认真真对待手中的每一份工作,踏踏实实办好手中的每一起案件。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落实在行动上,自觉做好本职工作,切实践行“司法为民”这一神圣宗旨,真正做到“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为人民服务,这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也是我们每一位法院人的神圣使命。进入法院工作后,我深刻地意识到没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就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法院人。孟子云:“禹思天下有溺者,犹己溺之;稷思天下有饥者,犹己饥之”,范仲淹在千古名篇《岳阳楼记》中写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种“己溺己饥”的精神是先贤哲人孟子的初心,以天下为己任的“忧乐精神”是政治改革家范仲淹的初心,而当代被称为“知心法官”的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法官黄志丽也秉持着她的初心,她曾说“法律是法官脚下最坚实的大地,我愿一手情、一手理,为一方百姓撑起公平和正义的天秤”,为了这份初心,她行程40公里,谈话33小时,先后8次调解花甲老人遗产之争,她关心一个伤残的80岁独居老人3年,直至老人去世,又多次申请社区街道、民政部门和社会救助机构对生活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帮助,让司法权威在具体的人性关怀中得以彰显。黄志丽同志作为一名普通的基层法官,以化解社会矛盾为己任,柔肩担正义,真情解民忧,用责任和爱心诠释法律的庄严和温暖,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用行动践行着为人民服务的崇高使命。
2015年9月,我怀揣着当时选择法律专业时的初心,正式进入华容县人民法院工作。如今三年时间过去了,我从一个懵懂的大学毕业生,已经完全融入法院的工作,工作不久我发现法院工作并不是单纯的适用法律,更多的是要用真心去对待,既不忘维护公平正义,也要时刻将为人民服务牢记在心,我庭徐芳法官在我这三年的工作中给予了我很多业务上的帮助,同时也是我学习的榜样,记得前不久的一个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杨某拖欠原告张某修路工程款十多万元近五年之久,其中大部分为农民工的工资款,因被告欠款后一直下落不明,张某所诉之债务虽情况属实但诉讼时效已届满,庭审中被告代理人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提出抗辩,根据法律规定,本案应当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但徐芳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多次主动和双方当事人沟通,不断做当事人及当事人亲属的工作,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她的行动让我深有感触,我明白了,成为一名合格的法院人,既要具备专业的法律素质,秉持公平正义的法律原则,还要践行为人民服务的根本使命。我相信,尽管法律是冰冷的,但法律精神是有温度的,让我们不忘初心护公正,牢记使命为人民,做一名合格的法院人,永葆法院人的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