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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法院依法拘留被执行人啃下“骨头”案
作者:杨友力  发布时间:2018-06-08 08:58:01 打印 字号: | |
  近日,华容法院通过采取拘留措施促使两起涉农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2016年张某因养殖小龙虾的需要,与新河乡某村村民王某、鄢某签订了土地间隙流转协议书,协议由张某承租王某、鄢某田土养殖小龙虾,承租经营期限为九年,合同签订后张某如约向王某、鄢某支付了租金。协议签订后张某对租赁的农田进行了养殖基础设施建设。2017年王某、鄢某反悔,以自己要养殖龙虾为由对出租的田土进行开挖。张某认为王某、鄢某破坏了已经投资建设好的养殖环境,双方发生激烈争执,该纠纷经多方调解无效后,张某起诉至华容法院,请求王某、鄢某对开挖的农田恢复原状,经审理该院依法判决支持了张某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张某申请强制执行。

  因该案涉及农业生产的重大民生问题,华容法院执行局注重快执快结,多次组织村乡两级和双方当事人进行协调,被执行人仍然拒不执行,还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法院不能把他们怎么样,该院果断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拘留十五日。王某、鄢某为自己的不配合行为吞下苦果,在拘留所里认识到法院是动真格的,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进行履行,使两起“骨头”案在短时间内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刘蕾